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流程 > 延期延聘申请流程 > 正文
博士后续聘办理流程
时间:2019年10月20日 09:20 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

博士后首聘期为2年,对于需要延长在站时间的博士后,由博士后本人提出续聘申请,经导师、流动站、学院评估同意后,博管办进行备案。续聘业务在“我的数字交大”系统上办理,博士后本人应至少提前3个月提出续聘申请,学院应至少在协议到期前月的15日以前完成系统审核,并提交续聘合同到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1、申请入口:交我办/我的数字交大https://my.sjtu.edu.cn/---人事---博士后期满续聘申请

2、办理流程:博士后本人申请-合作导师审核-学院人事干事审核-博士后流动站站长审核(根据各二级单位博士后工作模式,可由学院选择是否跳过本步骤)-学院博士后主管领导审核-博管办审核-人事干事确认,人事干事在人事系统发起续聘协议,续聘完成。

3、其他说明:


(1)在职博士后、工作站联合培养博士后需在职单位、联合培养单位同意函,在续聘系统内上传同意函。

(2)全职博士后、在职博士后需导师缴纳续聘经费,在续聘系统上传转账凭证。

   进站时经费转入博管办的请转入AS500007(一般为2019年11月以前进站博士后),

    进站时经费转入学院的请继续转入学院账户(一般为2019年11月以后进站博士后)。

(3)续聘期间博士后的工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租房补贴等待遇按学校最新文件执行。

联系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新行政楼B421 邮编:200240 联系电话:021-34206725  E-mail:postdoctor@sjtu.edu.cn 

沪交ICP备2010862 

版权所有©上海交通大学人力资源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