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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年02月20日 12:51 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直属系、研究院、博士后流动站:

    为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国际交流,提升博士后培养质量,2020年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决定继续开展“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年轻科研人员赴德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现就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中方资助每人30 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 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研究、差旅费用。

2020 年度计划资助45 人。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 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博士毕业3 年以内)。

3.具备良好的英语或德语能力。

4.能保证全职在德国工作至少20 个月。

5.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

6.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未进站的申请人需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申报。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还须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7.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时间

2020 3 1 日—56

四、申报及遴选程序

申报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人员,请与人力资源处金晓文老师联系。具体程序为:

1.申请人材料

申请人根据德方在中国博士后网站公布的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填写《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请表》。每人限报一个项目。申请人在申报截止时间之前将《申请表》(英文填写)及主要证明材料以PDF形式发到博管办邮箱(postdoctor@sjtu.edu.cn)。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

2)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

3)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论文和学术专著的版权页。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4)专家推荐信。

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交英文翻译件。

申报所需表格请在中国博士后网站首页“表格下载”中下载。

五、获选结果公布

获选结果拟于7 月公布。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德方对候选人进行遴选,最终确定资助人选,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通知其推荐单位。

六、注意事项

获资助人员应在资助通知下发之日起6 个月内赴外或来华(回国)办理进站手续,开始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七、有关要求

()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2056

()推荐单位需认真审核网上申报材料,若存在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获选资格,并暂停该单位“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资格一年。

(三)申报电子材料如涉密,请做好脱密处理。

(四)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处金晓文(新行政楼B421室,联系电话021-34206725postdoctor@sjtu.edu.cn)(博士后)




上海交通大学人力资源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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