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进站落户流程
一、办理须知:
1、非本市常住户口的自主招收博士后进站半年内,且个人档案到校后方可办理
2、进站落户只办理博士后本人户口,如有家属随迁需出站后办理
二、办理流程:
1、请在进站30日后、根据以下链接查询个人档案到校情况:https://rsc2.sjtu.edu.cn/DAStateQuery/ChooseClassify.aspx。确认档案到校后,本人登录交我办-服务大厅-人事-上海市户籍相关业务申请-博士后进站申请上海市户籍,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申请。
2、校内初审通过后,交我办将向您邮箱发送存档证明和上海人社自助经办系统操作说明。请您登录该系统提交落户申请。上海人社审批结束后,学校通过交我办告知您进站落户受理结果,同时将该信息自动推送到保卫处,请您根据系统操作提示自行下载打印《集体户口落户介绍信》。
3、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学校审批结束后,可微信搜索“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公众号,进入标准版——落户审批查询,查询本人信息,一般在一至两周内可以查到信息,查到后凭身份证、《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博管办盖章)、《集体户口落户介绍信》办理《准予迁入证明》。闵行校区户口到江川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徐汇校区户口到徐家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4、办理《户口迁移证》:凭《准予迁入证明》、户口簿(或户籍信息页)、身份证,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5、办理落户手续:凭以上材料及《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博管办盖章)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落户手续,落户前需先拍照。
江川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鹤庆路398号),户政服务电话:24063427
徐家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宜山路188号),户政服务电话:34199786
三、上海人社自助经办系统填报注意事项:
1、户口迁出地地址需要与户口本首页住址栏信息保持一致,错误案例:填写身份证上住址信息/笼统填写到市、区、街道等
2、户口迁出地派出所需要填写xxx公安局xxx派出所,错误案例:只填写派出所
注:博士后在站期间为我校集体户口,享受上海市购房等相关待遇,出站前无法迁出。需要出站后按工作省份迁移。
如有问题,请咨询人力资源处人事服务中心,邮件pdluohu@sjtu.edu.cn、电话34207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