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站落户流程(外省市出站后来校本部工作)
时间:2024年04月16日 11:01 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

出站落户流程(外省市出站后来校本部工作)

一、办理须知:

1、自主招收博士后在出站手续完成、教职工进校手续完成、档案已到本校、且本人可以查到教职工社保缴费记录后办理。

2、落户流程必须在出站后4个月内办理完毕,如果逾期上海市人社局将拒绝办理落户。

3、如有家属随迁,需同时申请。

4、请您至您博士后出站省市的博管办开具调动人员登记表和落户介绍信。


二、办理流程:

1、请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发邮件至pdluohu@sjtu.edu.cn,邮件名:办理出站落户+姓名,邮件正文:办理出站落户,本人姓名,本人身份证号,本人中博会博士后编号,工号,博士后出站单位,留校工作学院,出站时间,手机号,本人和家庭是否有本市房产,有随迁的提供配偶姓名,配偶身份证,子女姓名,子女身份证号;附件为本人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另外,还需要完成问卷https://wj.sjtu.edu.cn/q/snCmnteJ,并将结果截图一并发送。


2、学校初审后,会回复邮件,本人收到邮件后登录申报系统填写申请(如有配偶子女随迁,需同时提交申请),并将本人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作为“其他材料”上传;(申报系统使用手册下载地址:https://jbox.sjtu.edu.cn/l/O1TKON或https://pan.sjtu.edu.cn/web/share/6acffbd05d269800db517d8e5477769b, 提取码: xeyu)。上海人社审批结束后,您可以登录自助经办系统,查看站内信【落户通知】,并将该页面截图,上传到后续流程(学校每周会通过pdluohu@sjtu.edu.cn邮箱,统一发送审批通过邮件提醒。如您着急办理,也可以自行登录自助经办系统查询进度)。

(落户地址材料:若落户自有房产,上传房产证;若落户直系亲属家,上传房产证、直系亲属户口本、户主同意落户证明;若落户单位集体户口,上传同意落户证明)


3、上海人社审批结束后,如需落本校集体户口,则办理《集体户口落户介绍信》(如有家属随迁,需同时办理):将审批通过截图和同意落户证明上传到my.sjtu.edu.cn(交我办APP)安全保卫-教职工及家属落户申请,办理《集体户口落户介绍信》后自行下载打印;如有自有房产,则户口需迁入自有房产。


4、办理准予迁入证明:上海人社审批结束后,可微信搜索“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公众号,进入标准版——落户审批查询,查询本人信息,一般在一至两周内可以查到信息,查到后凭《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参加个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表(需要新单位缴费记录)、《博士后证书》、《集体户口落户介绍信》、身份证到本市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本人和随迁家属(如有)的准予迁入证明。(如有随迁家属的,请务必等派出所可以查到家属信息了再办理手续!!)


5、办理《户口迁移证》:凭《准予迁入证明》、户口簿(或户籍信息页)、身份证,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本人和随迁家属(如有)的《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如选择电子准迁证,则无需前往原户籍地派出所)


6、办理落户手续:凭《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参加个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表(需要新单位缴费记录)、《博士后证书》、身份证至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派出所联系方式:

江川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鹤庆路398号),户政服务电话:24063427

徐家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宜山路188号),户政服务电话:34199786


三、常见问题

1、博士后期间出生的新生儿,是否可以在本人出站落户后报出生落户?

不可以。博士后期间以及出站后户口审批期间出生的新生儿,需在原籍地落户,待本人出站后落户本市才可申请子女随迁。(如办理过程中有新生儿,需及时联系人力资源处服务中心告知,邮件pdluohu@sjtu.edu.cn、电话34207029)


四、注意事项

1、在申请落户前,校内审批流程必须要完成。

2、外省市博士后出站四个月内,必须申请办理。超期则需要按照国内人才引进办理。


联系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新行政楼B421 邮编:200240 联系电话:021-34206725  E-mail:postdoctor@s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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