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站落户流程(本市出站后留校本部工作)
一、办理须知:
1、自主招收博士后在出站手续完成、教职工进校手续完成、档案在我校、且本人可以查到教职工社保缴费记录后办理。
2、落户流程必须在出站后4个月内办理完毕,如果逾期上海市人社局将拒绝办理落户。
3、如有家属随迁,需同时申请。
二、办理流程:
1、请在符合上述办理须知的情况下,发邮件至pdluohu@sjtu.edu.cn,邮件名:办理出站落户+姓名,邮件正文:办理出站落户,本人姓名,本人身份证号,本人中博会博士后编号,工号,留校工作学院,出站时间,手机号,本人和家庭是否有本市房产,有随迁的提供配偶姓名,配偶身份证,子女姓名,子女身份证号;附件为本人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另外,还需要完成问卷https://wj.sjtu.edu.cn/q/snCmnteJ,并将结果截图一并发送。
2、学校初审后,会回复邮件,本人收到邮件后登录申报系统填写申请,并将本人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作为“其他材料”上传(申报系统使用手册下载地址:https://jbox.sjtu.edu.cn/l/O1TKON或https://pan.sjtu.edu.cn/web/share/6acffbd05d269800db517d8e5477769b, 提取码: xeyu)。上海人社审批结束后,您可以登录自助经办系统,查看站内信【落户通知】,并将该页面截图,上传到后续流程(学校每周会通过pdluohu@sjtu.edu.cn邮箱,统一发送审批通过邮件提醒。如您着急办理,也可以自行登录自助经办系统查询进度)。
(落户地址材料:若落户自有房产,上传房产证;若落户直系亲属家,上传房产证、直系亲属户口本、户主同意落户证明;若落户单位集体户口,上传同意落户证明)
3、上海人社审批结束后:
如需落本校集体户口,则办理《集体户口落户介绍信》(如有家属随迁,需同时办理):将审批通过截图和同意落户证明上传到my.sjtu.edu.cn(交我办APP)安全保卫-教职工及家属落户申请,办理《集体户口落户介绍信》后自行下载打印;
如有自有房产,则户口需迁入自有房产(如从学校集体户迁出,则需要在my.sjtu.edu.cn(交我办APP)发起安全保卫-集体户口迁出申请流程)。
4、办理户口解冻:上海人社审批结束后,可微信搜索“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公众号,进入标准版——落户审批查询,查询本人信息,一般在一至两周内可以查到信息,查到后凭以上材料到原先的博士后集体户所属派出所办理户口解冻。(如原先为闵行校区到江川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徐汇校区到徐家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其他市内单位出站需自行了解原集体户所属派出所)解冻户口(解冻后需当天转入新户口)(请注意,如有家属随迁的,请务必等派出所可以查到家属随迁信息后,再开始办理户口解冻!!)
5、办理户口迁移:凭《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参加个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表(需要新单位缴费记录)、《博士后证书》、身份证至迁入地派出所办理相关迁入手续。
6、如有家属随迁,则办理家属《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或社区服务中心办理家属的《准予迁入证明》;
7、办理家属《户口迁移证》:凭家属的《准予迁入证明》、户口簿(或户籍信息页)、身份证,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家属的《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9、办理家属落户手续:凭以上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或社区服务中心办理落户手续,落户前需先拍照。
三、常见问题:
1、博士后期间出生的新生儿,是否可以在本人出站落户后报出生落户?
不可以。博士后期间以及出站后户口审批期间出生的新生儿,需在原籍地落户,待本人出站后落户本市才可申请子女随迁。(如办理过程中有新生儿,需及时联系人力资源处服务中心告知,邮件pdluohu@sjtu.edu.cn、电话34207029)
四、其他:
派出所联系方式:
江川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鹤庆路398号),户政服务电话:24063427
徐家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宜山路188号),户政服务电话:34199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