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出站户口迁移有二种情况:本市就业、外省市就业(含出国和回原籍待业)所有落户流程必须在四个月内办理完成,由于流程长,内容多,请出站博士后抓紧办理,如果逾期上海市人才局将拒绝办理落户。
特别提醒:博士后进站时,办理过进站落户的,出站后依然需要办理博士后出站落户!
办理落户前,您可以填写问卷,如有疑问可来电或邮件咨询。https://wj.sjtu.edu.cn/q/snCmnteJ
博士后出站留上海交通大学(本部)工作的,请参考出站落户流程(留本校)
上海市博士后出站,前往外单位工作的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一、本市就业户口
(一)办理流程
1)请联络出站后工作单位,通过上海市人才局自助经办系统同时办理本人和随迁配偶子女的落户。办理系统使用说明:请点击下载。《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户口迁移专用)可到保卫处户政科办理。
2)上海市人才局审批结束后,可微信搜索“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公众号,进入标准版——落户审批查询,查询本人信息,一般在一至两周内可以查到信息,然后凭《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参加个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表(需要新单位缴费记录)、《博士后证书》、身份证至迁入地派出所办理相关迁入手续。
如落本人或落直系亲属房产,需要房产证、户口本(如有)、与房屋产权人和户主(如有)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房产证上所有人需携带身份证一同到场。(如从学校集体户迁出,则需要在my.sjtu.edu.cn(交我办APP)发起安全保卫-集体户口迁出申请流程)。
如落社区公共户,需带好《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者《居住核查表》或者做好实有人口信息登记。
(请注意,如有家属随迁的,请务必等派出所可以查到家属随迁信息后,再开始办理户口迁移)
3)如有家属随迁,则办理家属《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或社区服务中心办理家属的《准予迁入证明》;
4)办理家属《户口迁移证》:凭家属的《准予迁入证明》、户口簿(或户籍信息页)、身份证,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家属的《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5)办理家属落户手续:凭以上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或社区服务中心办理落户手续,落户前需先拍照。
(二)常见问题
1、博士后期间出生的新生儿,是否可以在本人出站落户后报出生落户?
不可以。博士后期间以及出站后户口审批期间出生的新生儿,需在原籍地落户,待本人出站后落户本市才可申请子女随迁。(如办理过程中有新生儿,需及时联系人力资源处服务中心告知,邮件pdluohu@sjtu.edu.cn、电话34207029)
(三)人才局落户系统填报注意事项
1、户口迁出地地址需要与户口本首页住址栏信息保持一致,错误案例:填写身份证上住址信息/笼统填写到市、区、街道等
2、户口迁出地派出所需要填写xxx公安局xxx派出所,错误案例:只填写派出所
3、出站落户需要在“其他材料”中提交社保缴纳的相关证明
4、如落单位集体户,”迁入地是否为社区公共户“需选择”否“,”落户选项“需选择”单位集体户“
(四)其他
派出所联系方式:
江川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鹤庆路398号),户政服务电话:24063427
徐家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宜山路188号),户政服务电话:34199786
二、外省市就业办理流程(含外省市出国、回原籍待业)
1)外省市单位接收、出国或回原籍待业,必须在中博会系统中填写接收的户籍地址和派出所信息(默认不开具《户口迁移介绍信》、《调动人员登记表》,如需要请提前告知博管办);
2)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凭以上材料到迁入地公安局派出所申办《准予迁入证明》;
3)办理《准予集体户口迁移证明》:凭以上材料到交大保卫处户政科办理《准予集体户口迁移证明》;
4)办理《户口迁移证》:凭以上材料到到江川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打印《户口迁移证》;
5)办理落户手续:到迁入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学校联系电话:34207029,咨询邮箱:pdluohu@sjtu.edu.cn。